舟山市普陀区海福社会福利事务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 日期:2026-02-09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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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发展需要,现舟山市普陀区海福社会福利事务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学历要求 专业需求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
1 副总经理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1 40周岁及以下 具有企事业单位中层岗位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工程管理业务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原则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及团队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6年2月12日前填写《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同时请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

1、线下报名:应聘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1405室办公室。

2、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33922422@qq.com。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和应聘人员简历的匹配度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个人信息审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彻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资格。

(三)组织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后,统一安排面试。面试工作由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经招聘小组集体研究决定,认为所有应聘人员均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可以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四)体检与考察

1、原则上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

2、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认应聘人员简历、工作经历及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对德才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3、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1、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

2、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年薪10万元左右,以区国资办核定为准。

三、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3011918

(三)单位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北路299号

附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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