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中队招聘公告

  • 日期:2026-04-2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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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中队是普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下属海洋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本区海域内的海域使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岛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小型船艇安全生产管理、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等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检查。现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重点用于加强执法检查和小型船艇管理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通过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名称及人数

1、辅助执法管理员2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2、小型船艇服务中心管理员3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其中报考辅助执法管理员岗位的,能够适应海上登船协助检查能力;

5、其他要求:工作责任性强,具备基本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等环节。

1、报名要求

将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发至629786991@qq.com邮箱(报名邮件标题以“岗位+姓名”命名)或递交至办公点。

2、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2日至4月29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联系方式:区海洋经济发展局组织人事科杨女士0580-3013230。

3、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其参加面试(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等),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4、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确认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如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10人(含)的,则先进行第一轮面谈,通过面谈择优选择不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具体面试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5、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参加健康体检并提供体验报告,体检费用自理。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公示及录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薪资待遇

全年总收入4-6万元(包含个人五险一金)。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凡未按时报名或参加资格审查、体检、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凡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按面试成绩顺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

4、未尽事宜以本单位解释为准。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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