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 日期:2026-05-0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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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因工作开展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劳务派遣形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综合岗 1 40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9日(含)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 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统计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资格条件

应聘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服从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薪酬待遇

1.岗位待遇:年薪5-6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等),试用期两个月,如应聘者在试用期内出现违纪违规、违反劳动合同,或出现明显不适岗情况及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合同;节假日休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地点:舟山市临城。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要求:将报名表(含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见附件)、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至邮箱969781540@qq.com ,邮件名标注为:应聘+×××(姓名)。

3.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面试(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等),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总体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及录用:公示期为3天。公示合格人员,由我单位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若应聘者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是本人主动放弃及逾期未报到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他

1.凡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本单位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580-2020751(请在工作日拨打)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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