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 日期:2026-06-05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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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普陀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招聘基层海岛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热爱并自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心强,乐于奉献;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1986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五)现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基层组织等聘用的人员需经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不得报名的情形:受过治安行政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及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其他社会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2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1)线下报名地点: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8楼806室,联系人:魏鑫,咨询、监督联系电话:0580-3067936;(2)线上报名邮箱:ptqsfj@126.com。

3、资格审查:参加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无犯罪证明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并如实填写《普陀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相关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区司法局会同相关单位人员共同组成。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统一命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知识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有自行放弃应聘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审查考察对象。如体检、审查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应聘的,在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政审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告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决定予以聘用。如问题经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招聘录用后,薪酬待遇按照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待遇、福利保障相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由普陀区司法局统一管理,具体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并实行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若有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该应聘人员的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材料:普陀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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