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 日期:2026-06-2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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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前身是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是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出资控股的国资公司。公司根据高新区开发开放的战略目标,立足融资、建设、管理、经营核心职能,围绕资产经营、土地开发、物流贸易、工程管理、园区管理、金融事业等六大经营业务板块,不断深化市场化改革。根据下属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单位 岗位 人数 任职资格条件
浙江自贸区大宗商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筹) 贸易综合事务专员 1人

1、本科及以上学历,38周岁及以下;

2、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相关专业;

3、具有行政、综合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贸易运营专员 3人

1、本科及以上学历,38周岁及以下;

2、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相关专业;

3、具有大宗商品贸易、市场招商、产业运营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贸易企业服务专员 2人

1、本科及以上学历,38周岁及以下;

2、专业不限;

3、具有统计分析、经济管理、企业服务或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其他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2)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团队协作能力。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

2.要求提供以下应聘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通过投递邮箱方式报名,须将完整填写的《应聘报名表》和所需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zsmica_hr@163.com,并将邮件主题改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请使用word版,勿用PDF及扫描等版本)。

5.请保持手机畅通,考试等招录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

6.报名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17:00止。

(二)资格审查

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招聘岗位职数不足3:1的,适当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岗位取消公告之日(含)起2个工作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数量较多,或报名岗位有相关要求的,将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成绩达到指定分数线者方可进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谈形式,由用人单位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谈,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和发展潜质等,如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若在此环节中出现本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1名)。若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结合具体应聘岗位核定。

本公告由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人:邱女士,0580-8062920。

附件: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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