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分局2023年4月 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 日期:2023-04-13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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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分局决定于今年4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服务意识良好。

(三)岗位不限户籍。              

(四)管理辅助岗位有法律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11号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分局203办公室。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本人到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户口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出具的政审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关注“浙江舟山公安”公众号-民生警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操作提供),有参加过一线辅助执法经验人员需出具单位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面试。由新城执法分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由新城执法分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相关标准执行。2023年已参加过体检的,可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聘用。体检合格者由新城执法分局委托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四、其他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请联系吴女士,咨询电话:0580-2623501

 

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分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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