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日期:2024-04-0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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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一家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职工989人,其中高级职称212人,硕士63人,浙江省“151”第三层次人才6人,浙江省医坛新秀5人,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1人,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资深人才)3人。医院开放床位425张,设 11个病区及 ICU、 NICU。医院临床专业齐全,妇产科、儿科医疗技术水平市内领先。医院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中心辐射全市,生殖医学中心、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为市内唯一。

一、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名,详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http://wsjkw.zhoushan.gov.cn/)。其中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zhoushan.gov.cn/)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学历、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九)关于“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4月11日08:00-4月15日16:00。

网址:http://rcpj.zjyxjl.org.cn。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4月11日08:00-4月15日20:00。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工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研究生需求岗位不限开考比例。本科及以下需求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时间:4月18日-19日。

下载准考证网址http://rcpj.zjyxjl.org.cn。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前,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与考生进行确认,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回复确认短信。

(四)资格复审

笔试后入围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就业推介表或相关证明);

3.医师资格证书、技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

4.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6.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4年4月20日-4月21日。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1、研究生需求岗位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

2、本科生及以下需求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以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以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为主,技能考试以岗位基本技能为主。面试和技能考试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和技能考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和技能考试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报考人员如已与本市有关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在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

(四)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80-2065040,王主任

监督电话:0580-2261289。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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