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 日期:2025-09-09 08:49
  • 浏览:2253次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核处工作人员1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之后出生);

2.性别不限;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5.熟练计算机操作,有法律基础和执法经验的优先。

三、薪酬待遇

1.按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2.节假日休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等环节。

1.报名

将报名表(含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见附件)、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资料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

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9月12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邮箱:21784885@qq.com

咨询电话:0580-202289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公示网站:http://zsgjj.zhoushan.gov.cn/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应聘者的资历、能力和适应程度等因素确定6人进入面试。中心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参加面试(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等),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3.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凡未按时报名或参加资格审查、体检、报到者均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及逾期未报到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凡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以本单位解释为准。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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