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舟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公告

  • 日期:2026-08-11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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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中共舟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拟通过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3.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有5年以上驾龄,驾驶技术熟练,具有汽车日常保养和排除故障能力,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记录;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服从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值班、加班及出差等安排;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单位车辆驾驶工作;

2.单位交办的其他后勤管理等工作。

三、薪酬待遇

1.岗位待遇:按照舟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2.工作地点:舟山市临城。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16日。

2.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与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驾驶证及近三年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等相关电子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pazswtg@163.com,邮件名标注为:应聘+×××(姓名)。咨询电话:0580-2283326(正常工作日受理,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3.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确认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采用直接面试(含实操)方式,按成绩择优录用,考试时间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4.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参加健康体检并提供体验报告,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

5.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凡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2.未尽事宜以本单位解释为准。

 

附件材料:市委政法委劳务派遣招聘报名表.doc

中共舟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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